2024年5月末兴安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7.27亿元,同比减少4.32亿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截至5月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7.27亿元,同比减少4.32亿元,下降20.0%(剔除上年一次性因素,同口径增长1.6%)。其中:入地方库税收收入9.62亿元,同比减少6.35亿元,下降39.8%。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65亿元,同比增加2.03亿元,增长36.2%。
(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截至5月,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13.65亿元,同比减少3.42亿元,下降2.9%。其中,兴安盟本级(含开发区)支出27.24亿元,增长4.2%;旗县(市)级支出86.41亿元,下降5.0%。
2024年1-5月 支出(亿元) 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 113.65 -2.9
其中,兴安盟本级(含开发区) 27.24 4.2
旗县(市)级 86.41 -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截至5月,政府性基金收入2.67亿元,同比增加0.86亿元,增长47.6%。分级次看,兴安盟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79万元,同比下降39.0%;旗县(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2亿元,同比增长61.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07亿元,同比增长51.7%。
2024年1-5月兴安盟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2024年1-5月兴安盟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截至5月,政府性基金支出5.72亿元,同比减少5.1亿元,下降47.1%。分级次看,盟本级(含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53万元,同比增长172.6%;旗县(市)级政府性预算支出4.86亿元,同比下降53.8%。
数据源自内蒙古财政厅、贝哲斯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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