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业务
华数传媒主营业务为有线电视网络业务、全国范围内的新媒体业务、宽带网络及智慧城市数字化业务等。
单位:亿元
2023上半年 |
2022上半年 |
同比增减 |
|
营业收入 |
44.36 |
41.18 |
7.74% |
营业成本 |
30.90 |
28.20 |
9.58% |
销售费用 |
4.24 |
4.04 |
5.04% |
管理费用 |
4.15 |
3.76 |
10.32% |
财务费用 |
-0.98 |
-0.79 |
23.66% |
研发投入 |
2.66 |
2.12 |
25.65% |
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给集团客户提供信息化项目解决方案,提升其在“慧政”、“惠民”方面的服务能力。
2023年上半年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收入情况(亿元)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物资采购方面,公司制定了明确的内部采购制度,采用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选型比价、询价等方式。特别重大或涉及政府财政出资的项目采购,必须委托中介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的内容有付费频道、热门影视剧、电视栏目等,与供应商主要采用版权一次性买断、按照运营分成及支付保底价加运营分成三种模式。
2、服务与销售模式
公司在浙江地区的有线电视基本视听及互动电视业务按户按月收取,包括营业厅销售、上门销售、电话销售等销售模式。
在浙江以外区域,互动电视业务的销售模式为与当地有线电视运营商签署合作协议,由当地运营商发展用户,华数按照协议约定获得相应收益。
(1)互联网电视业务的服务与销售模式
华数互联网电视播控平台和内容服务平台与终端厂家(包括电视机厂家、机顶盒厂家)进行合作,由华数负责面向终端消费者的内容服务运营与在线营销,获得相应广告、用户付费等收入,终端销售由厂家负责。
(2)广告业务的服务与销售模式
在有线电视、互动电视、互联网电视及手机电视等服务中植入EPG、随片以及信息点击等多种形式的广告,通过数字化程序购买、直销、代理等多种模式进行销售。
(3)宽带网络服务的销售模式
为针对个人客户和集团客户采用直营和代理方式。公司在浙江地区设立营业厅与营业点,并发展代理商,覆盖浙江大部分地区。
3、盈利模式
(1)有线电视网络业务的盈利模式
按户收取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另有接入配套费、卫视落地费收入、机顶盒等设备销售收入等。
(2)互动电视的盈利模式
在浙江地区有线电视网络范围内按户收取基本服务费和增值点播服务费;在全国其他地区按用户收入(含包月和点播)与运营商进行分成结算,或是收取内容分销收入等。
(3)互联网电视的盈利模式
向电视机与机顶盒厂家收取集成播控和内容服务费,还包括内容分销收入、用户付费收入以及广告运营收入。
(4)智慧城市数字化业务的盈利模式
通过项目化服务,向集团客户收取项目开发、建设及后续运行和维护服务费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完备的经营资质
公司是国内首家兼具有线网络与新媒体运营全牌照的上市公司。有开展有线电视网络运营业务所需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还有开展新媒体业务所需经营资质。上述经营资质和许可是公司利用有线网、通信网、互联网向用户提供视音频综合信息服务的政策保障,也是公司列居全国新媒体和三网融合产业发展第一阵营行业地位的优势保障。
2、多网融合的竞争优势
公司已经实现光纤到单元,具备光纤到户的能力。同时拥有有线数字电视网、光纤宽带网等丰富的有线+无线基础网络资源,为丰富的终端应用提供有力的网络互联接入支撑。
3、市场先发与持续创新优势
华数为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百余个城市网络运营商提供互动电视内容、增值服务及解决方案,互联网电视累计激活终端超过1.5亿台。此外,公司建设智慧家庭创新研究与应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促进广播电视行业的技术革新和转型升级,努力实现“城市大脑”与“家庭小脑”的无缝对接。
数据源自:贝哲斯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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